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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火眼金睛”识“真贫”

    信息发布者:邓艳华
    2019-04-12 10:09:47   转载

     2018年3月,钟祥市长寿镇纪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时,收到一条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线索。
        “现在自上而下对精准扶贫工作高度重视,对惠民资金监管如此之严,还有人敢顶风作案? ”领导要求迅速组成调查专班,将事情查个清楚。
        “付某某视力一级残疾,是残疾人,属于我市规定的四类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对象之一,所以我们将其纳入了危房改造户申报名单,这是符合条件的。”
        “我村付某某的确是眼睛有残疾,看不清东西。
        “我是视力一级残疾,这是我的残疾证。”
        我和同事经过详细询问村干部、村民和被反映人付某某本人,并仔细查阅档案资料,发现付某某的基本情况确实属实,因此村里在2017年为其申报了危房改造项目,付某某随后进行了危房改造,并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70元。调查进行到这里,真相似乎已经水落石出。但我注意到,钟祥市规定的四类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具体对象是:建档立卡贫困户、低保户、农村分散供养人员、贫困残疾人家庭。付某某的确是残疾人,但他的家庭是否贫困呢?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,定性必须严谨准确。于是,我们继续开展调查。
        “他儿子好像在外地开公司呢,平时回家都是开着小车回来的。”
        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及请求相关部门配合查询,我们发现付某某的儿子在外经营着一家建材公司,名下还有私家车。很明显,付某某不属于贫困残疾人家庭,也就不属于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。但村干部在审核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资格时马虎大意,把关不严,导致付某某违规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。
        镇纪委迅速将此问题线索转立案调查,最后给予该村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,对其余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,并将1157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追回上缴财政。
       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“救命钱”,是贫困户脱贫的“火种”,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。助力精准扶贫,责任重大,意义深远,影响广泛,容不得半点马虎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身处脱贫攻坚战的最前沿,一定要瞪大眼睛,拉长耳朵,以“亮剑”的精神发现解决脱贫工作不精准、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、脱贫政策走偏受阻、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等问题,助推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。(钟祥市长寿镇纪委   许琳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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