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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出台

    信息发布者:邓艳华
    2019-12-13 10:04:02   转载

    近日,荆门市印发《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》,确定了该项工作在接下来5年内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。

      方案提出,2019年,中心城区已建成5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,京山市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;荆门静脉产业园项目一期投入试运行。2020年,中心城区将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,静脉产业园基本建成。至2025年,全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,城市建成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%,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40个以上,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以上。

      城市生活垃圾可分为“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”;农村生活垃圾可分为“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易腐垃圾、其他垃圾”,实施分类投放;开展示范试点,大力推行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,逐步实现全覆盖;引导消费,在相关领域开展专项治理,实现源头减量;不断完善制度和体系,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,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的全链条体系。(通讯员周虎平、陈孝辉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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