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党建扶贫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我市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打“五折”

    信息发布者:邓艳华
    2019-03-20 15:25:10    来源:荆门日报   转载

     执行时间:2018年5月1日—2019年4月30日  

   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,为了减轻企业社保负担,支持企业发展,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,我市市本级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,对二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进行阶段性降低(按照国家规定,各行业根据工伤风险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)。

     

      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8]25号)文件精神,2017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(含)以上的统筹地区,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%;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(含)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,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%;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7(含)个月以内的统筹地区,暂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。我市市本级工伤保险基金2017年底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外24个月以上,符合降费条件,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,期限为一年,具体调整为:工伤保险费率降幅为应缴费率的50%。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,此次降费将为我市相关企业减负近2000万元。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